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了解您国家的福利规定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0-14 20:07:35
文档

了解您国家的福利规定

推荐度:
导读

女职工孕期劳动保护规定:怀孕期间不得从事重体力劳动,不得延长工作时间;七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夜班;产前假为两个半月,工资发80%;产假为90天,顺产增加15天,难产、晚育、多胞胎有额外假期;自然流产30-45天。

法律分析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产前假(孕期)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产假(产期)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拓展延伸

深入探究您国家福利制度的权益与保障

深入探究您国家福利制度的权益与保障意味着对福利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进行全面研究,以确保公民享有应有的福利权益和保障。这包括对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失业救济、养老金、住房保障等方面的调查和分析。通过深入了解福利制度的运作机制、资金来源、待遇标准以及申请流程,可以帮助个人和社会更好地了解和利用福利制度,确保公平公正的福利分配。同时,对福利制度的研究还可以发现其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为政策改进和制度完善提供有力的依据和建议。通过深入探究福利制度的权益与保障,我们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福利服务,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谐发展。

结语

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是法律的要求,特别是在怀孕期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单位不得安排孕妇从事过重劳动,也不能延长工作时间。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一般不得从事夜班工作,并且应当安排适当的休息时间。此外,产前假和产假也是女职工的权益,根据规定,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可以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产假的期限也有相应规定。保护女职工的权益,是为了确保她们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了解您国家的福利规定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