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户房产给子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过户给夫妻双方,名字都登记在房产证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过户只给一方,且明确声明只属于该方所有,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过户给夫妻双方,并且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名字,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过户给一方,并且明确表示该房子只属于夫妻一方所有,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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