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贷款诈骗罪坐牢期限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0-31 14:21:39
文档

贷款诈骗罪坐牢期限

推荐度:
导读

贷款诈骗罪量刑严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数额较大者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者可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者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贷款诈骗罪最高坐牢十年以上。贷款诈骗罪量刑如下:

1、对于诈骗数额较大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对于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犯罪情节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对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拓展延伸

贷款诈骗罪的法律惩罚及刑期限制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欺诈手段获取贷款并达到非法获利的行为,属于刑法中的经济犯罪之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贷款诈骗罪的犯罪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惩罚和刑期限制。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和数额大小,刑期可以从数月至数年不等。一般情况下,贷款诈骗罪的刑期在3年以下,但如果涉及较大数额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刑期可以达到3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特别严重的贷款诈骗罪行为,法院还可以判处死刑。因此,贷款诈骗罪的法律惩罚及刑期限制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结语

贷款诈骗罪是一项严重的经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不同数额和情节的诈骗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期和罚金。对于诈骗数额较大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于诈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犯罪情节的,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贷款诈骗罪的严惩措施旨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保护人民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贷款诈骗罪坐牢期限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