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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简易程序价格多少?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0-31 13: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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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简易程序价格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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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

离婚诉讼简易程序要收多少钱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离婚诉讼中诉讼费用的交纳做了相关规定: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十三条中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案件受理费。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三条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哪种诉讼离婚适合简易程序?

相对于普通程序来说,简易程序案件的事实会更清楚,案件当事人双方的争议也不大,同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十分明确,这些案件可以以简易程序来处理,这类案件在三个月内应当审结。只要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定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

离婚诉讼简易程序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对婚姻中的双方伤害都比较大,我国对这类案件的相关审理有着较为慎重的决定。离婚案件如果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适用简易程序,否则,适用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行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5、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许离婚。因此,只要能够证明双方的婚姻感情破裂,无法在一起进行生活,就算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有可能判离。

离婚诉讼法院有简易程序吗

离婚案件适用程序由法院来进行确定,通常情况下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都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离婚诉讼怎样才会使用简易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双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口头提出的,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捺印确认。本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的案件,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的离婚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除此之外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但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准许。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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