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程序:1.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2.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包括法定和遗嘱继承;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遵循民法典规定,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如有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办理。房屋遗产继承程序如下: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二、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可以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需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