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独立会计分支机构不用纳税。非独立会计分支机构不属于独立会计的纳税人,其财务并入总行统一会计管理。应根据总行的要求,建立相关的辅助账户和详细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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