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女方怀孕时离婚,一般是没有赔偿的。但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且在孕期,男方一般不得提出诉讼离婚的请求,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什么时候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男方离婚赔偿女方吗
男方离婚不一定需要赔偿女方。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男方没有以上情形,则女方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夫妻双方均有错情形的,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单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单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离婚。法律规定如果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吸毒赌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行为,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双方确实已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双方离婚。并且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的时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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