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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领证是否算共同财产?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1-04 0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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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领证是否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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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其具有赠予性质且以婚姻为目的。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等,但彩礼不在其中。离婚时,若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酌情返还;彩礼属于习俗给付且未办理结婚登记或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可支持返还。嫁妆的分割与返还视具体情况而定,陪送嫁妆一般视为赠与行为,婚后陪送的嫁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需依约定确认权利归属。

法律分析

一、先领证后给彩礼算共同财产吗

1、不是共同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2、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礼本身含有赠与性质,即有协议,彩礼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时彩礼如何分割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嫁妆的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彩礼通常是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且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因此,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归受赠人所有。离婚时,对于彩礼的分割与返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包括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等因素。嫁妆的分割与返还也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陪送嫁妆可视为赠与行为,而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考虑是否有相关约定来确定权利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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