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手续所需的材料有: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原件;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医疗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注明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公安机关或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
4、产权证原件,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门牌证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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