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将实行新的农村拆迁补偿政策。
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改变:
一、改变补偿规则,实现双向补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民个人,因此在之前的拆迁补偿中,只有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不过从2018年开始,农民不仅可以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而且还可以领取宅基地的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
二、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金额从2018年开始,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另外,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等。
三、实现多样化补偿方式,可供农民自由选择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2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两种补偿方式可结合使用。农民朋友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除此之外,国家在新的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补助费。对于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将会被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中,保障失地或者征地拆迁农民的未来养老问题。宅基地补偿具体计算方式如下:①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②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③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强令禁止三种拆迁行为农村农民在实际拆迁的过程中,不免会遇到一些不公正的拆迁待遇,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利益,国家做出明确指示,以下三种拆迁行为强令禁止:强拆暴拆行为;先拆后补行为;拆迁无公示行为。为了弥补农村拆迁赔偿中的不合情理的地方,体现出人性化拆迁,从2018年起,以下4种无证的房屋也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赔偿款了。
1、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的房屋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的原因,虽然很多房屋都没有证件,但是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拆迁户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补偿款。
2、房屋依法修建,享受法律的保护在房屋进行建造时,房子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相关规定,这样才可以获得赔付。
3、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老房子、祖上留下来的房屋,只要能够证明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产业,拆迁时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的。
4、城镇化规划的区域范围由于农村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一些地方被规划进行重新修建,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获得赔付。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