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注销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一、依次注销以下账户:
1、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在报纸媒体上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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