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愿撤诉,对被告而言也没有风险。被告继续应诉,向法院提供已还款的证明,法院判决原告败诉,那么原告还会损失一笔诉讼费。因此,不用理会,正常应诉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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