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河北省有五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分别是承德市、保定市、正定县、邯郸市、山海关区。
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孕育出了一些因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而青史留名的城市,1982年2月,为了保护这些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被正式提出。
扩展资料
国务院2008年4月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提出了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五项条件:
第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第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第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第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军事要地,或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第五、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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