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一、乡 (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1、300元以下的,报销30%2、300元 (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3、2000元 (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1、500元以下的,报销25%2、500元 (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3、10000元 (不含)以上的,报销5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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