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确定和偿还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和1089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个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有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时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决定清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丈夫贷款,如妻子同意的则是要签字的。丈夫贷款不是必须妻子签字,如该债务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妻子不知情也未签字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如贷款时只有丈夫一人签字,妻子事后追认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银行贷款是否需要离婚协议书签字?
夫妻离婚后,银行贷款是否需要离婚协议书签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去银行贷款通常需要另一方签字的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了贷款事项,并且双方已经达成一致,那么贷款申请方可以单独去银行办理手续,无需另一方签字。然而,如果离婚协议书未明确约定贷款事项,或者双方未达成一致,银行可能要求另一方提供书面同意或签字确认。因此,在离婚后申请银行贷款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贷款手续的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后,贷款事项若未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或双方未达成一致,银行可能要求另一方提供书面同意或签字确认。建议在申请银行贷款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贷款手续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一十条 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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