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是的,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