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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视居住期间,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1-12 05: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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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视居住期间,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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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监视居住后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但需符合条件;监视居住期满后需办案机关解除或撤销决定;律师收费合同中约定的重大案件标准包括刑事合议庭审理、中级以上法院管辖、符合机关标准、社会关注、新类型案件、涉港澳台或涉外案件、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案情复杂等。

法律分析

一、监视居住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1、可以的,如果行为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但是无法提供保证人和保证金,可以先对其监视居住,当行为人能够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后,再变更为取保候审。

2、法律依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前款规定的被监视居住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可以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

二、监视居住期满后怎么处理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想要咨询刑事律师费问题,但是不知道如何判断收费合同中重大案件标准的,请往下看。

三、律师收费合同中约定为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有哪些

(1)依法应当由合议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2)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诉讼案件;

(3)符合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诉讼案件;

(4)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5)新类型案件;

(6)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港澳台或涉外案件;

(7)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

(8)案情复杂、涉及三个以上(含三个)法律关系的案件;

(9)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结语

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无法提供保证人和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当行为人能够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后,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期满时,办案机关应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并通知嫌疑人。律师收费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包括依法应由合议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新类型案件等。如有其他需要,请与律师事务所协商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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