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于股东数量、注册资本和股本划分方式等方面;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包括符合法定人数、认缴出资额、制定公司章程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包括符合法定人数、认购或募集股本总额、制定公司章程等;设立公司的流程包括核准名称、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和刻章等事项。
法律分析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1、股东的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0。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数量的限制;
2、注册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划分。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四、设立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时间:5—15个工作日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时间:1—2个工作日
公司章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结语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于股东数量、注册资本和股本划分方式等方面。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包括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认缴的出资额、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和住所。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包括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认购的股本总额或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制订公司章程,并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和公司住所。设立公司的流程包括核准名称、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和刻章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九十三条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可以列席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
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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