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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