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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法律程序及步骤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采 时间:2023-11-07 10: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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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法律程序及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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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撤诉程序及费用规定:当事人书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准许撤诉,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原告需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准许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中,被告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并被准许,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法院撤诉后可退还一半的受理费。检察机关在公诉案件中可要求撤回起诉,若主要犯罪事实失实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主动撤回起诉。

法律分析

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

当事人需要通过书面申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撤诉。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并在做出裁定是否准许撤诉的决定后,案件才会终结审理或者继续审理。不论准许还是驳回撤诉申请,人民法院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起诉的行为。

一、撤诉案件诉讼费收取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二、法院撤诉可以退起诉费吗

法院撤诉退费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根据相关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审査后,对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检察机关发现主要犯罪事实失实,或者按照刑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主动撤回起诉,按照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程序办理。

拓展延伸

二审判决后一审诉讼费怎怎么申请退费

二审判决后一审诉讼费可向一审法院申请退费。

诉讼中的诉讼费用应该向受理案件的法院进行交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案件由二审法院受理和审理,所以应该向二审法院交纳诉讼费。

撤诉退一半诉讼费,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结语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后,准许当事人撤诉时,需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准许或驳回撤诉的决定。若准许撤诉,则案件终结审理或继续审理;若驳回撤诉申请,则案件继续审理。当事人申请撤诉时,若准许,则需负担案件受理费;若被告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则被告需负担案件受理费。若法院对公诉案件审査后,发现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若检察机关发现主要犯罪事实失实,或按照刑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应主动撤回起诉,按照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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