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者辞职后,其个人档案是不可以拿走的。劳动者的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档案可以在公司取出,但不能自己取出。去公司取档案前,必须出具档案移交书等相关证明。《档案法》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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