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款购房合同丢了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进行房屋买卖合同的重新签订;已经做完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去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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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丢了怎么办
如果全款购房的合同和都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合同丢失。如果购房合同丢失,首先可以与开发商联系,请求补办。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工本费。如果合同已经做了预售登记,但还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可以采取类似措施,即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完成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了银行按揭,除了上述步骤外,还需要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在银行质押。
丢失。如果购房丢失,可以联系开发商,请求调取电子票记录并重新打印。如果是开发商开具,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经过税务机关盖章的复印件,以便于后续的税务处理。
此外,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将购房合同和的备份存储在安全的地方,如云存储或特殊文件夹中。同时,加强文档管理,确保重要文件得到妥善保管。
购房时的合同和所有都丢了的补救措施有: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并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购房合同,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可以在开发商、银行、房管局和你个人手里都有一份的,如果合同丢了,带着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去找开发商,他们会补办的。如果购房丢了,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找房开商,开发商有购房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再由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即可。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全款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丢了怎么办
如果全款购房的合同和都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合同丢失。如果购房合同丢失,首先可以与开发商联系,请求补办。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工本费。如果合同已经做了预售登记,但还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可以采取类似措施,即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完成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了银行按揭,除了上述步骤外,还需要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在银行质押。
丢失。如果购房丢失,可以联系开发商,请求调取电子票记录并重新打印。如果是开发商开具,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经过税务机关盖章的复印件,以便于后续的税务处理。
此外,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将购房合同和的备份存储在安全的地方,如云存储或特殊文件夹中。同时,加强文档管理,确保重要文件得到妥善保管。
购房时的合同和所有都丢了的补救措施有: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并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购房合同,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可以在开发商、银行、房管局和你个人手里都有一份的,如果合同丢了,带着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去找开发商,他们会补办的。如果购房丢了,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找房开商,开发商有购房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再由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即可。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全款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丢了怎么办
如果全款购房的合同和都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合同丢失。如果购房合同丢失,首先可以与开发商联系,请求补办。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工本费。如果合同已经做了预售登记,但还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可以采取类似措施,即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完成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了银行按揭,除了上述步骤外,还需要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在银行质押。
丢失。如果购房丢失,可以联系开发商,请求调取电子票记录并重新打印。如果是开发商开具,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经过税务机关盖章的复印件,以便于后续的税务处理。
此外,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将购房合同和的备份存储在安全的地方,如云存储或特殊文件夹中。同时,加强文档管理,确保重要文件得到妥善保管。
购房时的合同和所有都丢了的补救措施有: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并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购房合同,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可以在开发商、银行、房管局和你个人手里都有一份的,如果合同丢了,带着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去找开发商,他们会补办的。如果购房丢了,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找房开商,开发商有购房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再由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即可。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全款购房合同和发票都丢了怎么办
如果全款购房的合同和都丢失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合同丢失。如果购房合同丢失,首先可以与开发商联系,请求补办。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工本费。如果合同已经做了预售登记,但还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可以采取类似措施,即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完成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了银行按揭,除了上述步骤外,还需要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在银行质押。
丢失。如果购房丢失,可以联系开发商,请求调取电子票记录并重新打印。如果是开发商开具,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经过税务机关盖章的复印件,以便于后续的税务处理。
此外,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建议将购房合同和的备份存储在安全的地方,如云存储或特殊文件夹中。同时,加强文档管理,确保重要文件得到妥善保管。
购房时的合同和所有都丢了的补救措施有: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并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购房合同,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可以在开发商、银行、房管局和你个人手里都有一份的,如果合同丢了,带着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去找开发商,他们会补办的。如果购房丢了,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去找房开商,开发商有购房的底根,然后请开发商在当地的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再由开发商派业务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即可。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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