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国家的执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也包括工商机关、税务机关、海关等行政执法机关。2、国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3、行政执法机关其实就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都拥有执法权,所以都是执法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法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第3种观点: 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城管局的区别是什么1、执法局与城管的区别主要在于:(1)执法局有合法执法地位,它是将原来城建、规划、环保等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拿出来,统一由新成立的执法局行使;(2)执法局是国家人事部门认可的,有正规编制和经费,是执法主体;(3)因为执法局是将许多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权归在一起管理城市,所以它的管理面更宽,而过去的城管主要是管小商站贩,涉及面很窄。2、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二、市城管执法局有权利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吗无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法律并没有赋予政府工作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权力,即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政府工作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也只是受委托执行强制拆除而已。也就是说,拆除违法建筑的强制执行主体应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政府工作部门无权实施。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 1、行政执法: 广义的执法是与立法相对应的,而行政执法是狭义上的执法。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2、行政执法的类别: 行政执法大致分为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十个类别。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第2种观点: 一、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的1、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和经授权或受委托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的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二、行政执法对哪些内容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内容如下:1、对违反城市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处以行政处罚,并有权强行拆除不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2、在城市绿化管理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使用行政处罚权利;3、对公共场所的占用设施以及商业摊点、街面装修改建的审批权;4、触犯了环境保护法,对公民生活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行为,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5、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范的行为,如无照商贩,违规摊点等有行政处罚权;6、对违反公共交通法规方面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7、对违反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如没有或者伪造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
第3种观点: 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关系是什么?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是互补关系。一、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关系:1、行政执法是指国家机关为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内容十分丰富,方式多样,按照法定分类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监察、行政裁决等。2、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要方面,它有广义的行政执法和狭义的行政执法之分。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如:浙江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和发布《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旨在对商品条码实施规范管理,这就属于广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抽象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不是特定的具体对象。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如,县工商局对某企业生产的假冒服装依法检查并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这就属于狭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必须是特定的具体对象或案件。二、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是:1、权威性。企业行政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在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上级权利与权威基础上的,上级行政机构没有相应的权利和权威就不能下达命令、指示或规定等。但是,还要指出的事,现代企业行政管理的有效性还要取决于上级权力是否运用得当和下级的是否服从等诸因素。2、及时性。由于企业行政管理使用命令、指示等来调整人、财、物、产、供、销等生产经营活动,鼓起手段和方式直接具体,而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同时又配以对违抗管理的惩罚措施,因而能迅速发挥作用;而通过经济手段进行管理或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达到管理目的时,则必须由执行——回馈——调整——执行的操作过程,因而常发生滞后。因此,在企业大量性日常性经营活动处理及人事处理中,或企业遇到突发事件及企业环境不稳定时,行政管理就能发挥重大作用。3、 纵向性。因为企业行政管理主要是通过企业行政组织内部的行政关系进行自上而下的指挥和协调,往往是企业上级行政机构对下级的指令性要求,因此主要是纵向性的。三、行政执法的含义: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3、 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还有不懂的吗?
第1种观点: 一、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的1、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和经授权或受委托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的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二、行政执法对哪些内容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内容如下:1、对违反城市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处以行政处罚,并有权强行拆除不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2、在城市绿化管理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使用行政处罚权利;3、对公共场所的占用设施以及商业摊点、街面装修改建的审批权;4、触犯了环境保护法,对公民生活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行为,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5、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范的行为,如无照商贩,违规摊点等有行政处罚权;6、对违反公共交通法规方面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7、对违反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如没有或者伪造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地方行政机构,公务员机关单位。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综合执法局没有行政强制权。强制执行一般由法院执行。国家安全、海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税务、城管强制执行权的单位常见的包括: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在职权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被处罚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话。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第3种观点: 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城管局的区别是什么1、执法局与城管的区别主要在于:(1)执法局有合法执法地位,它是将原来城建、规划、环保等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拿出来,统一由新成立的执法局行使;(2)执法局是国家人事部门认可的,有正规编制和经费,是执法主体;(3)因为执法局是将许多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权归在一起管理城市,所以它的管理面更宽,而过去的城管主要是管小商站贩,涉及面很窄。2、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二、市城管执法局有权利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吗无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法律并没有赋予政府工作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权力,即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政府工作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也只是受委托执行强制拆除而已。也就是说,拆除违法建筑的强制执行主体应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政府工作部门无权实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税务局,是属于行政单位,不是事业单位。目前我国的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各地的国家税务局直属于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实行条条管理各地的地方税务局由所在地省(直辖市)政府领导。国税局和地税局都属于政府机关(行政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2种观点: 非税收管理局是什么政府部门?非税收管理局是地方财政局的二级局其管理范围为:1)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 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 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 途的财政资金。拓展资料非税收入管理是包括非税收入取得、非税收入预算、非税收入使用、非税收入监督在内的一个完整系统。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对“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增强各级政府财力和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有效遏制腐败追求良治和深化改革建立公平社会分配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第3种观点: 税务部门属于行政执法。税务部门是政府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管理国家税收。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执法局没有行政强制权。强制执行一般由法院执行。国家安全、海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税务、城管强制执行权的单位常见的包括: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在职权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被处罚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话。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具体含义如下: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3、 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项的针对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有关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地方行政机构,公务员机关单位。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综合执法局没有行政强制权。强制执行一般由法院执行。国家安全、海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税务、城管强制执行权的单位常见的包括: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在职权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被处罚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话。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第2种观点: 一、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的1、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和经授权或受委托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的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二、行政执法对哪些内容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内容如下:1、对违反城市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处以行政处罚,并有权强行拆除不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2、在城市绿化管理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使用行政处罚权利;3、对公共场所的占用设施以及商业摊点、街面装修改建的审批权;4、触犯了环境保护法,对公民生活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行为,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5、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范的行为,如无照商贩,违规摊点等有行政处罚权;6、对违反公共交通法规方面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7、对违反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如没有或者伪造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
第3种观点: 综合执法大。行政执法必须在行政法规有规定由行政执法部门才能执行,没有规定的不能执行。综合执法包括行政执法,所以综合执法的范围大。综合执法是近几年来我国行政管理中出现的一项集中管理权、处罚权的改革措施。两者的区别如下:一、概念不同。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二、两者包含的范围不同。行政处罚只是行政执法的其中一项。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等。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九条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行政执法证就是执法许可资格证,其具有执法权威性,在执法上可分为消防执法、治安执法、刑事执法和公共事业执法这四大类,管理范围覆盖所有个人行为和单位行为的所有范畴;(二)行政执法证要求由这样的人持有:以现在的管理概念和执法改革理念,不一定公务员才能拥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参加工作到达一定年限后即可参加与现有工作相同的执法资格证的考试;(三)行政执法资格证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对执法范围有严格的限制。比如,北京市考到的执法资格证只限于北京市使用,但也有部分执法证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法律依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对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作了详细规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中在编在职且在行政执法岗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等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年龄在45岁以下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县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专门从事法制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的在编在职人员,可以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严格禁止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从根本上杜绝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临时工执法。
第2种观点: 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关系是什么??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是互补关系。一、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关系:1、行政执法是指国家机关为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内容十分丰富,方式多样,按照法定分类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监察、行政裁决等。2、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要方面,它有广义的行政执法和狭义的行政执法之分。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如:浙江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和发布《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旨在对商品条码实施规范管理,这就属于广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抽象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不是特定的具体对象。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如,县工商局对某企业生产的假冒服装依法检查并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这就属于狭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必须是特定的具体对象或案件。二、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是:1、权威性。企业行政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在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上级权利与权威基础上的,上级行政机构没有相应的权利和权威就不能下达命令、指示或规定等。但是,还要指出的事,现代企业行政管理的有效性还要取决于上级权力是否运用得当和下级的是否服从等诸因素。2、及时性。由于企业行政管理使用命令、指示等来调整人、财、物、产、供、销等生产经营活动,鼓起手段和方式直接具体,而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同时又配以对违抗管理的惩罚措施,因而能迅速发挥作用;而通过经济手段进行管理或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达到管理目的时,则必须由执行——回馈——调整——执行的操作过程,因而常发生滞后。因此,在企业大量性日常性经营活动处理及人事处理中,或企业遇到突发事件及企业环境不稳定时,行政管理就能发挥重大作用。3、 纵向性。因为企业行政管理主要是通过企业行政组织内部的行政关系进行自上而下的指挥和协调,往往是企业上级行政机构对下级的指令性要求,因此主要是纵向性的。三、行政执法的含义: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3、 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还有不懂的吗?
第3种观点: 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关系是什么?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是互补关系。一、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关系:1、行政执法是指国家机关为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内容十分丰富,方式多样,按照法定分类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监察、行政裁决等。2、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要方面,它有广义的行政执法和狭义的行政执法之分。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如:浙江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和发布《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旨在对商品条码实施规范管理,这就属于广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抽象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不是特定的具体对象。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如,县工商局对某企业生产的假冒服装依法检查并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这就属于狭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必须是特定的具体对象或案件。二、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是:1、权威性。企业行政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在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上级权利与权威基础上的,上级行政机构没有相应的权利和权威就不能下达命令、指示或规定等。但是,还要指出的事,现代企业行政管理的有效性还要取决于上级权力是否运用得当和下级的是否服从等诸因素。2、及时性。由于企业行政管理使用命令、指示等来调整人、财、物、产、供、销等生产经营活动,鼓起手段和方式直接具体,而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同时又配以对违抗管理的惩罚措施,因而能迅速发挥作用;而通过经济手段进行管理或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达到管理目的时,则必须由执行——回馈——调整——执行的操作过程,因而常发生滞后。因此,在企业大量性日常性经营活动处理及人事处理中,或企业遇到突发事件及企业环境不稳定时,行政管理就能发挥重大作用。3、 纵向性。因为企业行政管理主要是通过企业行政组织内部的行政关系进行自上而下的指挥和协调,往往是企业上级行政机构对下级的指令性要求,因此主要是纵向性的。三、行政执法的含义: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3、 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还有不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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