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沈阳众望法律服务事务所。二、沈阳海华律师事务所。三、沈阳大成律师事务所。四、沈阳三林律师事务所。五、沈阳市刑事律师事务所。六、沈阳民事律师事务所。七、沈阳市清正律师事务所。八、沈阳同达律师事务所。九、沈阳市友善律师事务所。十、沈阳市诉讼律师事务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 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具体如下:(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3种观点: 沈阳律师:保险理赔
第1种观点: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其中的一种,和养老保险一样是比较贴近人们的生活并且保障人们权益的一种保险。医疗保险是职工医疗问题的基本保障,医疗保险的办理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同时也应该准备一定的材料的,沈阳医疗保险需要的手续是什么?一、手续(一)凡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必须先向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参加。个体人员自己参加勿需申请,只要在社保局保险关系科参加养老保险同时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二)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机关企事业单位应经地方税务机关从单位账户中划转托收。个体人员应在地税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含办事处、储蓄所)开设个人缴费账户并同银行签订缴费协议书。在未开设个人缴费账户之前,本人应于每月的1-10日持社保局保险关系科开具的缴费单直接到市区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三)凭缴纳医疗保险费税单到社保局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手册》和《湛江市职工医疗保险指南》,每个参保人备一张大一寸彩色免冠红底相片。(四)用钢笔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手册》封面2的内容,贴上相片,到社保局医疗保险科确认盖章后方可使用,随到随办。(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应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充保险;企业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参保人员应参加大病救助补充保险。二、材料1、参(续)保需携带的资料:在职人员需携带:商业银行医保缴费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商银行养老保险代扣存折)、失业证(领取过失业金的人员提供)、2004年1月1日以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还需提供养老保险变动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需携带:商业银行医保缴费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转退休需携带资料:A、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原件及复印件(B5纸复印)B、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职)审批表原件、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计发核定表复印件3、退保需携带资料:参保人员死亡:死亡人员的亲属需提供死亡证明、医疗保险C卡、商业银行缴费卡及对帐单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员出国定居:需提供国外定居证明、医疗保险卡、商业银行缴费卡及对帐单。经过同意后才能参加,然后按月缴纳医疗保险的保险费,凭借缴纳保险费的税单领取相关的书面资料等等。大家在办理医疗保险时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资料,不同的业务类型准备的资料是不同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沈阳居民进行参保,需要符合相应的参保条件2、本市城镇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出生三个月之内的婴儿、母体妊娠28周以上未出生的“准新生儿”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符合本市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居民、在校学生、本市城镇户籍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加医疗保险的非从业老年居民等都可参保,但外地户籍老年人不在沈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之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沈阳市医保办理需要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就诊发票等材料,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办理。具体流程需要参考当地社保局和医疗机构要求。沈阳市医保办理是指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服务,以获取合法医疗费用报销及自付医疗费用的权利。沈阳市社保管理局规定办理医保需要以下材料: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2. 医疗费用发票、发票清单或出院结算单;3. 费用明细单、医嘱单、门诊诊断证明等就诊相关证明文件。办理医保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线上可在沈阳市社保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渠道提交申请并上传材料;线下可前往社保局窗口、医院医保部门等办理。具体办理流程需参考当地社保局和医疗机构要求。另外,申请医保前需要先了解自身的医保参保及缴费情况,确保符合申请条件。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沈阳市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门诊统筹、住院统筹等。具体报销比例和标准需参考当地社保局规定。沈阳市医保办理需要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就诊发票等材料,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办理。申请医保前需了解自身的医保参保及缴费情况,并了解当地社保局和医疗机构的具体要求,以确保申请顺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1种观点: 沈阳律师:保险理赔维权
第2种观点: 沈阳律师:车损理赔
第3种观点: 沈阳律师:医疗保险理赔
第1种观点: 沈阳律师:保险理赔
第2种观点: 沈阳律师:保险事故及时报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理赔流程:1、立案调查;2、审核证件和资料;3、核实保险责任;4、履行赔偿义务。保险理赔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害或者生命受到损害,或者因其他保险事故需要保险赔偿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责任的行为。通常是直接反映保险功能和保险责任履行的一种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险理赔流程:1、立案调查;2、审核证件和资料;3、核实保险责任;4、履行赔偿义务。保险理赔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害或者生命受到损害,或者因其他保险事故需要保险赔偿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责任的行为。通常是直接反映保险功能和保险责任履行的一种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2种观点: 沈阳律师:保险理赔-人寿保险
第3种观点: 沈阳律师:保险理赔
第1种观点: 沈阳医保门诊报销流程:1、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就诊必须出示本人社保卡并刷卡就诊,门诊须告知医院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对未出示卡证或就诊类别告知不清的,参保职工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2、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须出示本人市民卡,告知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按有关政策刷卡购药,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购药品时,须出示参保人员及代购人的身份证,并由药店登记备案;3、门诊统筹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参保人员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首诊;专科医院可作为全体参保人员首诊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急诊、抢救不受此限制。门诊慢性病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从下一笔费用起直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原门慢定点医疗就诊慢性病不需要转诊。门诊特定项目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必须按门诊统筹的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使用普通病历,方可享受门诊统筹的待遇。在药店购药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医保报销范围包括:1、抢救期间医疗费用;2、住院期间医疗费;3、手术材料及辅助用具;4、床位费:按当地医保标准。若因急性-脑外伤、复合性内脏损伤昏迷需住ICU(重症监护病房)者除外,但脱离危险后应立即转入普通病房;5、康复理疗费:按当地医保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3种,医保范围以外的康复理疗不予赔偿;6、换药及康复功能指导训练:按当地医保标准结合病情需要核定;7、救护车费:按当地卫生部门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计算;8、其他费用:按照规定的不予赔偿的费用不予赔偿;9、续医费:被保险人为提前结案,对伤者未来可确定且必须的续医费用可提前支付。必须在出院证明或诊断证明上主管医生有明确记录需要继续治疗或半年、一年后取内固定物或是定期复查或是记录了后续治疗费用,同时被保险提供的赔偿支付凭证上记录已经支付了后续费用的才可审核续医费。审核续医费根据病情需要, 对明显超出病情需要的不予赔偿。综上所述,带齐所需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门诊看病,医保应该按照报销范围、比例和流程进行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可以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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