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12:54:19
法律分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二)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三)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四)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五)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六)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法律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 (借款人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二)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三)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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