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7:40:21
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按规定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需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包括详细说明债权、提供相关证据;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附利息债权停止计息;逾期未申报的债权可在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法律分析;一、公司清算时,清算组怎样通知公司的债权人。1、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二、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1、依法申报;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2、债权申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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