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7:46:18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属于诉讼前必经程序的是仲裁。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或者仲裁活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一、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办。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的处理程序。只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依法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劳动法》还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者也可在企业调解委员会先行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但用人单位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非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申诉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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