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8:08:52
申请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诉的,对破产企业诉讼时,仍然列破产企业为诉讼主体,但由管理人代表公司参与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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