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8:26:48
债权人如何证明借贷关系存在?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可以作为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法院也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并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法律分析;债务人不承认借贷关系存在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据,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据材料来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聊天记录或者电话录音、录像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拓展延伸;应对缺乏借条和否认欠款的情况:法律保护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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