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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3:26:58
提前一个月交辞职报告不让走可以直接走的。老板没有权利不准你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一、公司员工辞退谁说了算。这应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说明了算,若是哪些个人说了就算,那企业管理是不规范的,是“人治”而非“法治”,这样的企业难以做大做强和长远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最有决定权的应是你的直接上级对你的考核和考评。但这也应按文件要求程序执行。人力资源部门更多的履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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