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3:29:28
法律分析: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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