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3:53:40
确认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即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我国对农民集体土地实行登记“公示”制度。政府在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时,根据所有权归属,分别给相应的乡(镇)、村、组农民集体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流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有。1、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2、交租。3、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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