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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4:02:11
律师解析。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足社保,如果单位不给补交,建议劳动监察,单位补交只承担单位应该承担的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单位没有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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