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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2 02:19:10
法律分析:可以。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具有下列情形之 -的,公安机关及其办案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和对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处罚款,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二)对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以外的违法行为人当场处二十元以下罚款的。(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旅客列车上或者口岸,被处罚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四)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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