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2 02:31:57
法律分析。1.土石方开挖工程。2.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4.基坑支护工程。5.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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