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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15:11:38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第72条和《社会保险法》第5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自录用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工单位,要求用工单位补交社保。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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