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15:17:58
法律分析:六个月后,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后,双方和解的,当事人在六个月内又以同样的理由起诉离婚的,法院不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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