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15:23:00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根据法律规定,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从立案起,审限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从立案起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但是因为实践中,各法院的案件量比较大,具体案件的审结时间,可能会超过法定的审限。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