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23:55:14
分公司能独立作为被告近来笔者在丰台法院方庄法庭代理了一分公司作为被告的合同纠纷案件,主审法官认为分公司无注册资金,不得单独作为被告并承担民事责任,要求笔者去工商部门查询该公司是否有注册资金,如无,建议笔者撤诉。笔者对此不予认可,提出异议,认为分公司一般都无注册资金,但分公司如依法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也有自己经营和管理的财产。依据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分公司可以独立成为被告并承担民事责任。具体理由如下: 一、在法律上,根据《民诉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分公司直接作为被告参加民事诉讼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民诉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2、领取营业执照。对此,法律也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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