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01:11:42
坐牢是指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后判处被告人刑罚并在监狱执行刑罚的过程。被抓进看守所只是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一般嫌疑人被抓进去后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以及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在这期间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如果没有犯罪事实要及时无罪释放。情节轻微符合法定条件可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说进了看守所不一定会坐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