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00:56:47
只有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才按实施婚姻处理。在此之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这种实施婚姻的当事人想离婚的,要向法院起诉办理诉讼离婚。这种情况起诉离婚的,起诉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事实婚姻的存在,否则法院会视为同居关系处理。而同居关系是可以自行解除的,不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所以法院可能不会受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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