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01:24:30
强制执行的法律根据;在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作出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期限、数额及方式履行义务,否则,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合法的民事权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有执行依据,即人民法院据以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法律文书者必须在当事人不按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履行义务的前提下,才能作为执行根据。(1)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和调解书。(2)人民法院按照督促程序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3)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裁定书。只有下列三种裁定书可以作为执行根据。①先予执行的裁定书。②执行回转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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