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00:34:58
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有超过50万元、80万元和500万元三个标准,达到认定标准的纳税人应及时提出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其他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为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说,如果上述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分别超过50万元、80万元,就达到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那么,纳税人该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呢。如果纳税人符合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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