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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00:50:23
公司实行认缴资本制,股东自行约定出资额和时间,并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股东按时足额出资,如需延期可修改章程。《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要求章程载明公司基本事项。法律分析;公司实行认缴资本制,股东可自行约定认缴出资额和时间,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时足额完成出资,如需延期可通过修改章程调整出资时间。目前,除了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已经全面采用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股东只需按时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如果股东认为需要延期出资时间,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进行调整。《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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