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4 21:26:41
请求出卖人履行过户登记义务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大多数学者持否定意见。而笔者认为:请求交付房屋、履行过户登记和承担违约责任均属债权请求权,无有理由不适用诉讼时效。但适用诉讼时效基本不会影响买受人利益。如果出卖人援引诉讼时效抗辩成功,因房屋产权证书不能办理,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应当解除,出卖人应当返还房款和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其援引诉讼诉讼是以承担严格法律责任为代价的。况且房屋价值极大,倾买受人毕生财力,办证逾期时其会多次向出卖人提出办证要求,可以引起时效多次中断。还有学者指出:办证逾期是持续性违约行为,诉讼时效应当从行为终结之日起算,买受人起诉时尚未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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