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4 21:54:48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种类有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一、集资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只要客观行为是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就以集资诈骗罪论处,并不以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为前提。换言之,只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才能成立集资诈骗罪。非法诈骗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具体表现为具有不归还集资款的意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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