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4 20:36:29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以前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主要是依据《劳动部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劳办字「1992]22号)及两个附件,即附件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66号文件)、附二是1992年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制定的《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以下是关于收费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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