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31 14:44:45
失业人员在满足一年缴费条件的情况下,非自愿失业并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缴费时间不足5年的最长领取期限为12个月,5年不足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时,可与前次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不得超过24个月。法律分析;一年。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在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情形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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