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31 15:58:34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X假期天数)假期天数。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③晚育假增加15天。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营养补助生育保险宣传。①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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