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1-03 23:14:49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后果和相关知识。人才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分别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人才派遣合同,以规范三方面在派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在派遣期间用人单位与派遣人员发生人事隶属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践中,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者间的关系一直是剪不断、理还乱。本条核心在于“连带责任”,解决了司法实践中一直难以解决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对派遣单位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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